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11 公 开 人: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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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浙 03  14

 

本院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支行的申请于 2022

 

年 1  10 日裁定受理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2  1  30 日指定温州法智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2  4  1 日前,向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 58 号展鑫大厦 7 楼温州法智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韩家文

 

13957776999、章忠艇 13587557070)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22  4  11 日下午 0230 时在第 2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温州市励拓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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