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告(2025)湘0702破5号

案件公告(2025)湘0702破5号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1次
  • 打印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2025)湘07025

 

本院根据丁谷香的申请于20241216日裁定受理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19日指定湖南信和康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现就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1、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形成的原因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3、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4、常德市鑫泽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当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管理人通信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楠沙社区紫缘路130号(东城名苑2201号)邮编:410000; 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联系电话:1521120827813807365366

特此公告

 

 

          二




附件

鑫泽苑公司-债权申报全套资料.pdf 下载
决定书(2025)湘0702破5号(指定管理人).pdf 下载
公告(2025)湘0702破5号(债权申报).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2024)湘0702破申6号.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