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申报通知及申报须知-含附件链接

关于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申报通知及申报须知-含附件链接

公开时间:2025-01-14 公 开 人: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
浏览次数:923次
  • 打印

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及申报须知

 

各债权人:

根据申请人刘华的破产清算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216作出(2024)粤01破申7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16日作出(2025)粤013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王冰。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224上午1045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2法庭新审判大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本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为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人申报债权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5219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前往管理人办公地址或采取邮寄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将债权申报资料的电子版发到管理人邮箱1032921716@qq.com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根据《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按如下顺序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二份,请在每页材料上进行签字或盖章(骑缝章)

1.《债权人信息表》2份;

2.《债权申报表》利息计算表2份;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应债权(包括担保情况)证明文件2份;

4.《送达地址确认书》2份;

5.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2份;

6.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文件2,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形如下:

 

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债权人是自然人

代理人是自然人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证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代理人为非律师的自然人仅能为本单位职工。

1.授权委托书;

2.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重要提示:代理人为非律师的自然人仅能为债权人的近亲属(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代理人是律师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6.律师事务所所函(抬头为受理法院与管理人1份)

1.授权委托书;

2.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所函(抬头为受理法院与管理人1份)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中证据原件需交管理人现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退回以上文件模板可扫描文件尾部二维码获取

三、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利息的债权,计算至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如债权人申报利息需同时提交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并由债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管理人对于未附利息计算表的债权利息部分不予审查;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数额的材料(如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催收证明、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书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如有担保的,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

4.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须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如在诉讼或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6.债权可能超过诉讼时效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材料;

7.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须提交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8.债权如有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

9.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债权人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11.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资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四、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

2025114

 

 

1:邮寄地址黄丽冰18825050272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5号高德置地春广场A28042805

2:债权申报表格、文书模板或请扫描附件文档的二维码获取文书模板。

3:诚信申报债权告知书

4:(2024)粤01破申716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5:(2025)粤013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

6:(2025)粤0136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附:诚信申报债权告知书

诚信申报债权告知书

为保障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正确行使权利,防范恶意、虚假申报债权等不诚信的行为阻碍破产清算程序的推进,特将破产清算程序过程中债权人的诚信义务告知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债权申报材料,不得冒充他人进行债权申报;不得提交伪造、变造虚假的债权材料。委托申报债权的,必须提交具有债权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债权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已履行完毕或经执行程序执行完毕的债权不得再次申报;部分履行、执行的应当说明已经履行或执行的情况,不得隐瞒已经部分履行、执行的事实。

3.不得恶意串通,企图侵害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4.证据材料应当提交原件给管理人进行核对。债权人不得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委托代理人不得引诱或者帮助债权人毁灭、伪造证据。

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将请示人民法院后依法进行处理。

 

广州精英会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

 

2025114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