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报告

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09-05 公 开 人: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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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的报告

 

(2025)进南地产破管字27

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2025年2月28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16日作出(2025)粤12破12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陈晓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有邱江艺106户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金额为147,315,208.67。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经管理人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进行审查,初步核定确认了90户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合计131,714,049.22元;不予确认4户债权人的债权,不予确认金额合计13,368,278.61元。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核查结束时间为2025911日。

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在核查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异议应该注明异议事项、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如你方未在上述规定的异议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律师,电话:13719462472。

 

肇庆市进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

附:具体债权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进南地产重整案债权核查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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