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创公司债权债权变更情况通知书

东创公司债权债权变更情况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1-01-22 公 开 人:苏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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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东创(苏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债权变更的通知

 

2021)简31破管字第1

尊敬的债权人:

202010月17日,东创(苏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或“债务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制作《东创(苏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表》并于202010月17日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在指定的15天异议期内,债权人未向管理人提出债权异议在上述的债权表中,北京朗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已在北京提起诉讼,尚未判决,故管理人按照其申报的债权金额101.5万元确认临时债权(待定债权),参与会议表决。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询问受理朗拓公司诉讼的北京法院,证明朗拓公司已经撤销诉讼。现经过管理人审核,确认朗拓公司的债权为87万元。

管理人于20211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破产通道公示,公示期为15日。

上述债权变动发生后,东创的债权人人数变更为14人,其中:审查确认的债权人数变更为14,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变更为 1,737,716.63元。待定债权0人0元。

    为确保东创破产清算案件各项进程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就该项债权变动情况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如对该项债权变动有异议,请至迟于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将书面债权异议和相应证据材料送达管理人。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在收到本通知后15日内,可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债务人、债权人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做出债权确认裁定

特此说明。

 

东创(苏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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