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元隆商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开封市元隆商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0-06-11 公 开 人: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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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开封市元隆商店的申请,于2020年5月12日作出 (2020)豫02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开封市元隆商店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河南时代律师事务所为上述企业管理人。开封市元隆商店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7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开封市汴京路62号速8酒店7楼,联系人:刘宜昆,电话:15737818999)。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开封市元隆商店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7月15日下午13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开封市鼓楼区西坡北街17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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