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函(二)

关于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函(二)

公开时间:2019-07-09 公 开 人: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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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玩具城实业有限公司(Toy State Industrial Limited)、玩具城国际有限公司(Toy State International Limited)、玩具城市场营销有限公司(Toy State Marketing(USA)Inc.)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8)粤0307破6号],并于2018年12月10日指定管理人

经查,南岭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5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布沙路132号,股东为美思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郑躬洪逃匿,2018年8月27日南岭公司停产封厂。南岭公司进入法院破产程序后,案涉员工2800多人,其他债权人200多家。现所掌握的有限资料显示,贵司与南岭公司、美思集团有限公司、郑躬洪具有业务关系或关联关系。

破产清算案件须依法保障各债权人的权益,尤其是员工的生存权,因而须尽快处置南岭公司剩存财产,尤其是南岭公司倒闭之前所遗留的库存玩具每月须产生保管费用两百多万元,如果不及时处置,将会严重损害南岭公司、员工和债权人的权益。由于南岭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未配合履行相关清算义务,管理人接管的资料有限,因而无法全面查明南岭公司现存玩具等财产所涉及的有关权利情况。基于此,管理人曾致函贵司,并依法发布了公告,多次联系了郑躬洪,但至今均未获得贵司书面反馈意见,然而每日产生保管费等导致的财产损失却在不断扩大。根据郑躬洪通过其代理律师反馈的意见,郑躬洪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同意法院和管理人在中国境内处置南岭公司库存的玩具等全部财产,不因此向南岭公司、受让方等主张任何权利。

基于上述,由于处置南岭公司库存玩具已刻不容缓,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为妥善及时处置南岭公司破产财产,本管理人特此再次致函贵司:

一、请贵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与南岭公司、美思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有关玩具生产、销售、授权等文件;

二、法院和管理人现拟在中国境内拍卖或变卖南岭公司玩具等财产,请贵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五日内向本管理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书面授权相关人员前来管理人办公室洽谈。逾期,视为贵司对在中国境内拍卖或变卖南岭公司玩具等财产无异议,由此产生的不良法律后果均由贵司承担;

三、请贵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五日内就收购或同意处置南岭公司玩具等财产事宜书面联系本管理人,逾期,则视为贵司同意法院和管理人在南岭公司破产程序中无条件直接予以拍卖或变卖处置,由此产生的不良法律后果均由贵司承担。

特此。

附:(2018)粤030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7破6号决定书;(2018)粤0307破6号公告

管理人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11(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杜艳芝,电话0755-82910800

 

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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