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的公告

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07 公 开 人: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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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应当于2023827日前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因目前尚无确定投资人及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需要,管理人于2023824日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交《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请求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至20231127日前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2023825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宁010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31127日。

特此公告

 

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827

 


附件

民事裁定书-(2023)宁0105破1号之一(农产品).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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