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履行义务通知书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履行义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1-11-19 公 开 人: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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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管理人员:

2021年9月2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担任管理人,你公司应在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并承担法定义务,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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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02破96号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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