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表(第三批)的更正公示

关于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表(第三批)的更正公示

公开时间:2022-04-20 公 开 人: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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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债权表第三批更正公示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7日根据申请人张桂芸的申请作出(2020)闽01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好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0年9月9日作出(2020)闽0103破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0年11月6日,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召开后部分债权人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结合向相关单位调取的材料依法对债权进行复核,并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28日针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复核的债权表管理人审核的债权表(第二批)进行公示。台江区人民法院亦于2021年2月5日对上述债权进行确认。第二批债权公示后,管理人亦接收到部分债权人的申报材料,管理人现就管理人审核的债权表(第三批)进行更正公示。

债权公示期为7日,在此期间如对本人债权或其他债权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回复。如对管理人回复仍有异议,或回复期满管理人未予答复的,异议人应在收到回复之日起或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公示的债权表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此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

 

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

 

 

 

 

附:债权表


债权表第三批

截至2022420日,福州市上好家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共收到1户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1笔,申报债权金额合计8740.50元,管理人审核认定的债权金额总计8740.50元。  

认定债权部分

编号

债权分类

债权人名称(或姓名)

申报金额

审核认定金额

优先权金额

本金(元)

利息

其它费用

合计

本金

利息

其它费用

合计

001

普通债权
法院诉讼执行费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8740.50

0.00

0.00

8740.50

8740.50

0.00

0.00

8740.50

0.00

合计

8740.50 

0.00

0.00

8740.50

8740.50 

0.00 

0.00

8740.50

0.00

债权总额合计

申报债权金额合计:

8740.50

审核认定债权合计:

8740.50

职工债权总额:

0.00

 


附件

【上好家】复核债权表(第三批)更正公示2022-4-20--定稿.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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