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结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结果

公开时间:2024-08-09 公 开 人:苏州昂万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78次
  • 打印

苏州昂万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结果

各债权人、债务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家,实到  3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21939.7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1939.77元的 100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3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同意《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3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3、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3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4、同意《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的债权人3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即为通过并形成债权人会议决议。结合上述表决统计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苏州昂万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如果认为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示!

 

苏州昂万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8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