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公告

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25 公 开 人: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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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公告

2021)勤德实业破管字第109号

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庐山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1)赣048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德实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4日作出(2021)赣0483破5号决定书,指定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鉴于《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经勤德实业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的进度,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7日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表决工作,管理人现就第二次表决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表决内容

《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次表决的与第一次进行表决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内容一致,未进行任何调整、变更)

二、表决时间

2023年9月27日10:00至9月27日17:00

三、可参与投票的对象

参与本次表决的债权人为管理人依法认定并经庐山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的债权人。

四、投票须知

(一)本次投票表决分为“同意”“不同意”两个选项,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择一进行投票,如逾期未投票,视为放弃表决权;

(二)本次会议采取线上投票的投票方式,线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0:00至9月27日17:00。

请参与投票的债权人在“钉钉”债权人会议群内使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账户和密码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二次表决。若会议登录或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詹律师,15870843567)

(三)统计表决票

在上述投票时间截止后三日内,由管理人根据线上投票情况,进行计票。计票完成后,管理人将第一时间将投票情况报告庐山市人民法院及全体债权人。

五、特别提示

(一)请各位债权人在第二次表决前认真阅读《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充分了解该方案,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表决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最后一次表决,请各位债权人提前完成内部决策程序,以免错过表决时间。

特此公告

 

 

江西勤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勤德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的公告定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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