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关于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公开时间:2024-08-02 公 开 人: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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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2024景森破管字第02

 

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景森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712日作出2024)闽08破申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4)闽08破申110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20247 31连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8254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吴子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

景森公司及有关人员目前尚未提交财务账册、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管理人通过向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连城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和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连城管理部调取景森公司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交情况,景森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记录管理人向连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询、调取景森公司有关欠薪投诉或举报案件,未查询到有关欠薪情况。管理人至连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查询景森公司的劳动仲裁案件,经查询没有未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

另经查询连城县人民法院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查询到景森公司有职工债权案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9月2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2日前向管理人提出更正,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连城县景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8 2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璐(律师)18959019982、陈海超(律师)15280814982、杨静(律师)18159865368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天平路12-26号(星辉花园)福建吴子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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