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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12-12 公 开 人: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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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丝破管字第84号

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债权人:

《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6日经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01破第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截至2023年11月30日破产财产总额为181,517,112.86元,已经支付的破产费用2,334,015.26元,本次分配支付管理人报酬3,533,707.39元(暂计),本次债权人分配金额170,000,000.00元,预留资金5,649,390.21元,待实施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后再进行第二次分配。

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破产财产共实施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定于2024年1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施,本次债权人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元,其中职工债权3,009,939.24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本次分配金额按比例清偿,清偿比例为19.57%,普通债权具体分配金额见附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12日

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第一次分配明细表

中丝海南第一次分配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账面资金

179,183,097.60

①

已经支出的破产费用

2,334,015.26

②

计算管理人报酬的基数

181,517,112.86

等于①+②

管理人报酬总额

4,508,136.90

③:暂计

已经支付的报酬

974,429.51

④

本次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3,533,707.39

⑤等于③-④

第一次分配金额

170,000,000.00

⑥

职工债权

3,009,939.24

⑦

账面剩余资金

5,649,390.21

等于①-⑤-⑥

普通债权可分配金额

166,990,060.76

等于⑥-⑦

普通债权第一次分配明细表

第一次清偿比例

19.57%

 

债权人姓名

法院裁定认可普通债权金额

第一次分配金额

深圳汇金创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9,180,250.00

11,579,723.68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18,987,147.65

3,715,190.85

赵宇斌

41,045,433.33

8,031,307.34

庆汇租赁有限公司

48,060,635.00

9,403,962.86

董雪勇

95,291,638.93

18,645,592.88

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7,313,667.07

7,301,117.42

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1,164,833.00

6,097,982.94

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7,376,215.66

3,399,981.85

中国民用飞机开发有限公司

279,246,815.55

54,639,866.56

上海中谷小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94,255,277.75

18,442,809.4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678,418.72

4,828,794.57

潘世梁

20,000,000.00

3,913,374.37

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60,707,224.54

11,878,504.83

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

26,125,030.19

5,111,851.18

普通债权总金额合计

853,432,587.39

166,990,060.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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