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05 公 开 人: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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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1242E935C24EEAD483C3D840DD15F98A 联系方式: 191189980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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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普公司或者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长沙市中级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2022年411作出(2022)湘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烁普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520作出(2022)湘01破137-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潇湘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2022年6月13日,长沙中院作出(2022)湘01破137-2号决定书,批准烁普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目前烁普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长沙中院选聘的评估、审计机构已进场开展工作,相关评估和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为依法推进烁普公司重整作,实现烁普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化,最限度地保护各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监督并将招募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烁普公司基本情况

烁普公司成立2017年527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新建,工商注册号为430194000040310,注册地址为长沙经开区盼盼路799号山河智能第三产业园北区,是一家品质湿法锂离电池隔膜生产供应商,致能、安全、稳定的湿法锂离电池隔膜的研发、产及销售。

烁普公司前租区占地187亩, 拥有全套的产车间、办公楼、职宿舍和堂,为后续的增资扩产预留了够的空间和容量。烁普公司当初计划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2条湿法隔膜产线,第二阶段建设2条速湿法隔膜产线,争取实现年总产能3亿平,总产值10亿元,贡献利税近亿元的标。前,第一条湿法隔膜产线已于2018 年5建成并已全量产,产能稳定在20万平以上;第二条产线正在安装调试,预计今年10份投产,届时产能将实现翻番。

烁普公司研发产的锂离电池基膜,采韩国整线引进的智能化产设备(设备经过多家著名隔膜产企业的验证,并进行多次优化改进),独特铸双辊冷却艺,其性能处于国内领先平。在锂电池隔膜陶瓷涂覆上,烁普公司产品具有耐热、稳定性、吸液性、针刺强度等几大特点。

此外,烁普公司拥有一优秀的技术团队,其核心团队成员均有在全球先进锂电池相关企业任职经历,熟悉锂电池隔膜的研发、产及设备艺,先后共申请发明专利12项,实新型专利17项。

二、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湖南楚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烁普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烁普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1. 资产总计336,287,702.98其中流动资产72,042,508.74元非流动资产264,245,194.24

2. 负债总额为315,713,384.05其中包含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146,536,000.00流动负债169,177,384.05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2年7月4日,管理人共接收现场和邮寄申报债权37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378,691,762.53元,主要分为金融机构借款(约1.4亿元)、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约1.9亿元)、供应商、租金以及工程欠款(约0.48亿元),债权人数较少、债权金额相对集中。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重整投资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烁普公司所需要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主营业务烁普公司同或互补具有实业或制造业背景的投资人或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

2.重整投资意向(主要表明具有重整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

3.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包括债务清偿和后续经营方案等,必须要有明确的重整投资收购总报价);

4.投资人征信报告和证明履约能力和投资优势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纸质资料请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三份,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烁普公司管理人;PDF版本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827526130@qq.com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4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盼盼路799号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文律师19118998007;龙律师15923975279。

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每位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烁普公司管理人账户足额交纳100万元保证金,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8111601011100599731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五)意向投资人遴选与确定

1.招募期间,每位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订保密协议,开展尽职调查,并就重整投资事项与管理人、烁普公司股东、主要债权人开展沟通谈判,并提交初步投资方案。

2.为确保意向投资人遴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也为了实现烁普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化,从而限度保护各的合法权益,提高烁普公司破产重整的成功率,管理人将通过阿里、京东等拍卖平台就烁普公司重整权益公开竞价,以报名时的最高报价为基准价,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都可以公平竞价,具体竞价方案另行公布。

3.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参与竞价的,管理人将在长沙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重整投资报价、债务清偿方式、履约保障能力及后续经营方案的可行性等因素综合评审,最多择优选取三家意向投资人,并将他们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均纳入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以最终确定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其他投资人做备选。

4.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将与管理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并在签约后10天之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1000万元重整保证金,前期已交的100万元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

5.未中选、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放弃报名资格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自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10日内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100万元报名保证金。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全部报名保证金。

6.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1000万元重整保证金,在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内容完成各项义务后予以退还,或转为重整投资资金,以保障烁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破产费用支出。

7.如非因重整投资人原因,管理人未按时向长沙中院及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烁普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长沙中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自收到长沙中院作出的终止重整程序的裁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人已支付的1000万元重整保证金。

8.如投资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管理人有权没收全部重整保证金:

1)在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前,投资人无故退出或放弃重整投资资格的。

2)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如因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程序或不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或重新选定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包括保证金在内的重整投资人的已投入资金,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 

1.据管理人所知,烁普公司重整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其有形的产品、原材料和机器设备,还在于其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稳定的供应链、持续的交付能力和经营价值。因此,建议意向投资人在进行投资报价和制作重整投资方案时应综合考量并合理估值。

2.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也不论系何种原因导致投资不成功或投资方案未获批准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3.本招募公告所披露信息不一定完全准确,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也不对本招募公告的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进步联系。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参与烁普公司重整投资

 

湖南烁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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