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通报

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通报

公开时间:2023-10-31 公 开 人: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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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通报

20234月28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下称“闽清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下称“富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3)闽01破申32号。闽清法院于2023516日作出(2023)闽0124破1号决定,指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富得公司管理人,负责富得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在闽清法院指导下,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3年9月8日,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共有七名债权人参加并作出表决。

会议文件由管理人将全部会议材料发布于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电子版传达给全体债权人,表决期为3个工作日(债权人会议当日起算,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会议文件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职权》《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关于《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的核查说明,以及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的事项《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财产管理方案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总票数7票,同意票数7票,占债权人总人数的100.00%,同意票数债权金额:15,003,067.77元,同意票数占总债权金额的100.00%,议案通过;

2)《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总票数7票,同意票数7票,占债权人总人数的100.00%,同意票数债权金额:15,003,067.77元,同意票数占总债权金额的100.00%,议案通过;

3)《财产管理方案》:总票数7票,同意票数6票,占债权人总人数的85.71%,同意票数债权金额14,614,441.19:元,同意票数占总债权金额的97.41%,议案通过;

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总票数7票,同意票数6票,占债权人总人数的85.71%,同意票数债权金额14,614,441.19:元,同意票数占总债权金额的97.41%,议案通过;

5)《管理人报酬方案》:总票数7票,同意票数6票,占债权人总人数的85.71%,同意票数债权金额14,614,441.19:元,同意票数占总债权金额的97.41%,议案通过;

本次会议在闽清法院的指导下,依法、有序、平稳、高效的完成了各项内容,为该案的下一步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管理人在本案中辛勤的付出以及工作成果也获得了人民法院、债权人的充分肯定。本次会议结束后,管理人也将一如既往的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充分保障债务人和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闽清富得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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