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及公章等遗失公告

营业执照及公章等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7 公 开 人:绵阳星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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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星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及印章遗失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9日作出20240703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杨兰对绵阳星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星科建筑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川07038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下称“管理人”星科建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调查等相关工作,根据星科建筑公司工商登记的联系方式及法院卷宗载明的股东联系方式等,经管理人多次联系,未能和星科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取得有效联系。经管理人实地走访,也未发现星科建筑公司在注册登记的场所开展经营行为。因此,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星科建筑公司的财产、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证照、财务账目、经营管理资料、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

为维护星科建筑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法公告声明绵阳星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590473069C)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他经营证照、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前述营业执照、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特此声明

           

                 绵阳星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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