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0-07-27 公 开 人: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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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0)中链破管字13-15

关于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7日作出(2020)粤03破申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6月9日作出(2020)粤03破37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蒋阳兵为管理人负责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0716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的总额为人民币221752.09 (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082日止。

职工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27

 

 

 

附:

1.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蒋阳兵、方婧茵18566691717、13790149973,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3楼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说明:

一、本文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管理人调查确认职工债权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期未作规定,管理人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职工人数具体掌握。但公示期届满之后,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仍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规定公示期的意义,在于提示职工及时行使自己的异议权,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


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制表人:中链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表日期:2020/7/6

序号

职工姓名

项目

职工债权数额(元)

尚未确认金额

财产担保状况

债权类型

工资

经济补偿

债权数额

违约金

合计

1

陈娇

42433.31

4500

46933.31

0.00

46933.31

0.00

职工债权

2

周鹏

27581.85

5000

32581.85

0.00

32581.85

0.00

职工债权

3

李婉莹

29784.32

5000

34784.32

0.00

34784.32

0.00

职工债权

4

何先烈

54214.38

13000

67214.38

0.00

67214.38

0.00

职工债权

5

杨张莲

31738.23

8500

40238.23

0.00

40238.23

0.00

职工债权

合计

 

185752.09

36000

221752.09

0.00

221752.0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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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案号:深劳人仲案「2019」11265-11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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