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莞市宇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告(东莞市宇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13 公 开 人:东莞市宇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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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东莞市之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4222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宇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19破24号,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宇宏公司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宇宏公司基本情况

宇宏公司于20201216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角上南路28号1栋303室。法定代表人为康鸿。生产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二、管理人接管的财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目前接管的情况,宇宏公司待评估的资产为机器设备一批(详见附件固定资产清单)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与宇宏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收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宇宏公司的未变现资产进行评估,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及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2、申报机构应为本案配备3名或以上工作人员,申报机构应保证在签订委托协议后7日内出具相应的评估结果。

五、费用说明

评估费用:按资产评估相关收费标准计算,以不超过资产拍卖成交价的1%为限。

费用支付时间:委托专业机构产生的费用在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或者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4322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晓晴:15724013761;胡睿:13925546629。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理人

                               20243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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