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香溢渡假村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宁波香溢渡假村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1 公 开 人:宁波香溢渡假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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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债权人:

宁波香溢渡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公司”)预重整一案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25227日作出(2025)浙0225破申7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并于2025年3月18日出具(2025)浙0225破申7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担任香溢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重整方案的尽快形成,请各债权人于2025年5月12日前申报债权。若后续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申报登记债权视为已申报的债权。

一、债权申报的主要内容、时间及联系人

各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5226)、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考虑到债权人路途遥远等影响因素,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可以现场申报、电子邮件申报或邮寄申报(现场申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各债权人应根据通知所附债权申报联系方式提交或邮寄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6-7楼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林律师 尤律师

联系电话:18758318764(林) 18268545199(尤)

电子邮箱:215619278@qq.com(林) 2234810258@qq.com(尤)

二、申报债权时应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债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请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开户银行、账户、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等材料

(三)申报债权证据应提交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一份、复印件二份(签字确认)。申报债权的证据包括:合同、协议、收款付款凭证、收货单、对账单等各类资料。申报人应当提交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如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提交执行部门出具的执行情况说明)。

(四)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对提供的全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该在债权申报清单中签字确认。

()债权人以电子邮件申报方式申报债权的,应提交申报债权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在《债权人开户银行、账号、户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提供可供联系的电子邮箱,同时,债权人应妥善保管申报债权资料原件,并按照预重整管理人要求适时提供资料原件。

特此公告!

 

 

宁波香溢渡假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详见附件债权申报文本


附件

2025破申7-决定书(预重整).pdf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香溢公司) 内容完整版.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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