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合伙份额的竞买公告及须知

关于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合伙份额的竞买公告及须知

公开时间:2025-03-10 公 开 人: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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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合伙份额的竞买公告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创万维”)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26日10时至2025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具体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4-13

营业期限:2017-04-13至2047-04-12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东街8号院3号楼4层504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标的物名称: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合伙份额

起拍价1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100(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为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合伙份额。管理人未接管到合伙份额的相关资料,仅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拍卖标的物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2、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过户/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合伙份额解封、行业规定、政策原因、目标公司不配合办理合伙份额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的。因相关规定或相关限制导致股东身份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等。因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拍卖过程中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合伙份额转让登记及办理合伙份额转让登记所需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5、本次拍卖管理人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视为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合伙份额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标的物无法实际看样,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6、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合伙份额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李律师,咨询电话: 13811629457。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合伙份额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17943000000006691;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影支行),并注明“破产案号:(2023)京01破申973号,款项性质: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合伙份额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合伙份额转让手续,能否办理合伙份额转让手续及办理合伙份额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做合伙份额转让的任何承诺。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李律师,1381162945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26日10时至2025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交割时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17943000000006691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影支行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管理人不对权属变更做任何担保。

2、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转让手续及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或不能办理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管理人不作登记转让的任何承诺。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后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李律师,1381162945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标的物调查表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合伙份额

企业名称

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人员规模

0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4-13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DJPK2L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莫小康

50%

250万元人民币

2

齐雯

49%

245万元人民币

3

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

5万元人民币

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东街8号院3号楼4层504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1、本次拍卖为北京国创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合伙份额。管理人未接管到合伙份额的相关资料,仅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拍卖标的物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2、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过户/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合伙份额解封、行业规定、政策原因、目标公司不配合办理合伙份额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的。因相关规定或相关限制导致股东身份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等。因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拍卖过程中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合伙份额转让登记及办理合伙份额转让登记所需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5、本次拍卖管理人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视为北京泛亚金科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合伙份额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标的物无法实际看样,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6、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合伙份额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附件

公告、须知、调查表(合伙份额)-国创万维.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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