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2-06-11 公 开 人: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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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肖泉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于2022331日裁定受理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矿业”)重整一案,并于2022420日指定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灵宝法院”)审理此案。灵宝法院于2022422日指定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负责金源矿业公司重整的各项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管理人定于2022627日下午15:3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金源矿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务必保持债权申报时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畅通并关注收到的短信。如手机号码发生变动,请于会前及时联系管理人进行变更,管理人联系电话:1583985535815839855359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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