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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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作出(2026)苏059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591破3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事务。

2026515日,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管理人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汇报了非现场会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管理人拟定了《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一共项议案提请各债权人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管理人对表决情况的统计,现将表决结果通报如下:

截止2026519日,管理人发出表决票6家,收回5家,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5票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3.33%,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9%;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5票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3.33%,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9%;

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本案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经表决通过

现对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债权人、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自收到管理人决议通知之日(即2026522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报!

 

苏州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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