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4 公 开 人: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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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3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住总万科公司)破产清算。2025324日,北京一中院指定由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杨晓明律师为负责人。

为了对债务人真实资产、负债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准确认定,需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开选聘本案审计机构。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审计机构,不晚202582218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按遴选方案的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管理人将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遴选、确定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四

附件:《北京住总万科建筑工业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遴选方案》


附件

附件:审计机构遴选方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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