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2 公 开 人: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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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5)鄂 0984破2号

汉川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0日裁定受理潘得雄申请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指定湖北添福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汉川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召开湖北何鑫力量皮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审判庭(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大道135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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