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济源德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济源德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20 公 开 人:济源德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040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关于公开选聘济源德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9日作出(2016)豫9001民破(预)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源德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30日作出(2016)豫9001民破字第1-26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将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德泰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9日,位于济源市黄河路与天坛路交叉口西南角,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营业期限为十年,从2010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李保国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陈京华为公司监事。现德泰公司主要财产为未完工的商业房产、土地、连廊、游泳馆、游泳馆设备,办公家具、健身器材等。

二、评估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1.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以明确资产价值;

2.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

3.债务人财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4.按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释、说明;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质及条件

1.具备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具有破产案件专项评估业务经验;

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3.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4.能在10日内(自然日)完成资产评估的全部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5.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能在接到选聘结果当日,立即组织4人(至少2名评估师)以上工作团队即时开展评估工作;

7.能够接受先行提交评估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评估费用在破产财产全部变现后支付;

8.能接受单独对房屋不同分项部分另行出具评估报告,并不再另行收费;

9.承诺如中选但未按期按质完成评估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并有权不支付评估费用;

10.如因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签字评估师证书复印件、拟派评估人员详细简介材料;

2.如参与过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3.明确的工作计划及完成委托事项的时间;

4.收费标准,本案件只接受固定价格报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必须予以明确

5.报名机构提交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认可本公告的内容和要求,提交竞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

6.提交破产财产全部变现后再支付评估费用以及如未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机构且不予支付评估费用的书面承诺;

7.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

8.提交可接受单独对房屋不同分项部分另行出具评估报告,并不再另行收费的书面承诺。

9.本次评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0.报名机构需准备报名资料一式三份,递交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机构选择

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结合报名机构提交的的业务经验、资质、工作方案、报价等因素确定中选机构,并向人民法院备案。其他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地址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3日17时30分。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报名材料前,请与管理人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律师,13837120829;张律师,15538056537。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中兴路楷林A座11楼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

 

济源德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