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4 公 开 人:广西万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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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10-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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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桂02063

本院根据黄燕华的申请,依法作出(2024)桂0206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万铭律师事务所为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1025日前通过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立有方”破产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网页端(网址:https://www.lzfy.gov.cn)、微信小程序端(小程序名称“破立有方”)或以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向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通讯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9楼;联系人:陈宗振;电话:13607729751)。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1031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法庭召开柳江县百通水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会议的具体形式及其他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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