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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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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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2026)金绿洲破管字第5号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尤群的申请,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2026)闽09破申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69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担任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5月8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公告》,公告载明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证照等材料。之后,管理人依法向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寄送《接管通知》。截至目前,管理人未接收到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资料。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声明如下:

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预留银行的私人印鉴及其他印章)及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自2026年4月17日起全部作废。自2026年4月1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任何使用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的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因使用该证照、印章产生的责任,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宁德市金绿洲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3日

 

 

管理人联系信息: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3层,电话:15605085753(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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