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4-25 公 开 人: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260次
  • 打印

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2日作出(2024)苏01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对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荣公司”或“债务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并于当日作出(2024)苏01破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展开强荣公司的破产相关工作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核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若你方对债务人可能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应在看到本通知书后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逾期申报及未申报的法律后果

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认定,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债权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如:合同、协议、往来帐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对账单、结算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4、如债权有担保,请提交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等材料。

5、如已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请提交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及能够反映财产保全或执行具体情况的材料。

四、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债权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 13 楼,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卞霏收件电话:13851812232

收件人:赵静收件电话:17601558592

收件人:耿天梅,收件电话:15951993459

五、其他说明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按债权申报资料的要求明确申报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