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0-10-25 公 开 人: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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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18日作出(2017)豫1528民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于2020715日作出(2017)1528民01-5号决定书,解除河南程钢律师事务所的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指定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截至破产重整之日,尚欠34名职工工资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57494.3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河南金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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