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6 公 开 人:青岛第二电机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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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青岛第二电机厂各债权人:

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620日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依法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两个表决事项进行了表决。

截至202562517时,全体债权人已投票完成,管理人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席人员情况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经管理人确认有表决权的债权人9户,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57,516,601.52元。上述9户债权人全部出席债权人会议。

二、表决方式及表决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共两项,分别为《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根据本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腾讯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线上表决,或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表决票。截至202562517时,有8户债权人参与表决。

三、表决统计结果

(一)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9人,同意人数7人,反对人数1人,弃权人数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比例的77.78%,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48,441,786.32元,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4.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事项表决通过。

(二)表决《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9人,同意人数8人,反对人数0人,弃权人数1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比例的88.89%,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53,267,708.32元,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2.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表决事项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第二电机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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