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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03-21 公 开 人:湖南龙鑫腾金丝楠木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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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鑫腾金丝楠木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王汉连对湖南龙鑫腾金丝楠木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鑫腾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号:(2021)湘01破申345号】。2022年7月22日,长沙中院指定湖南悦凌律师事务所担任龙鑫腾公司管理人【案号:(2022)湘01破118-1号】。

经管理人查询,龙鑫腾公司在长沙银行华丰支行800202973902011账户的余额为101.08元。

如对龙鑫腾公司上述银行存款进行处置,管理人需两人多次持有相关材料前往长沙银行华丰支行现场申请扣划入管理人账户。上述处置将必然产生交通费用等处置成本,处置成本作为破产费用,将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受偿。另,上述银行存款也不足以清偿本案其他现有破产费用。

综上,因龙鑫腾公司上述银行存款的处置工作给债权人增加的负担将高于债权人由此所获的收益,所以管理人已放弃对上述银行存款的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龙鑫腾金丝楠木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二十一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C3栋19层湖南悦凌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10000,联系电话:方律师 151-1149-4119马律师 180-7514-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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