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冠邦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务人破产宣告报告的公示

淳安千岛湖冠邦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务人破产宣告报告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10-31 公 开 人: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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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2)浙 0127 破 8 号之一

2022年7月20日,本院根据淳安千岛湖冠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邦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冠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3年9月20日,管理人共接管到冠邦公司银行存款8666.12元、财产变价款2402000元、追回资产1203100元、政府用电补贴转让款23472.21元、银行存款利息3511.12元,合计3640749.45元;另有两笔债权经生效判决确认,已申请强制执行,尚未执行到任何款项,执行金额共计1742000元。而截至 2023年10月11日,管理人共审核确认冠邦公司无异议债权10笔,债权数额5539937.44元,另有职工债权1121181.01元、已产生并支付的破产费用26747.21元,合计6687865.66元。即使冠邦公司两笔对外债权能够获得全额清偿,其破产财产数额合计也仅5382749.45元,仍资不抵债。另外,冠邦公司已于2022年6月停止经营,实际已无法产生现金流入。本院认为,冠邦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 2023年10月26日裁定宣告淳安千岛湖冠邦纺织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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