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12 公 开 人: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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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3393994DB04570183799B1E3624437FD 联系方式: 189311664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5-01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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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57日,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063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荣公司)的破产重整。202158日作出(2021)冀06331号决定书,指定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专班中破产清算工作组担任乾荣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乾荣公司顺利重整,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于200211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7454096013XD;注册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易州镇新城经二街12号;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小区物业管理;开发资质为:肆级 。

(二)公司经营情况

1. 乾荣公司目前经营石家庄、高碑店和易县三地项目,其中石家庄项目已销售完毕;高碑店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大部分销售入住;易县项目在建。

2.乾荣公司其他资产以实地考察为准。

二、重整模式

(一)“共益债投资续建或代建”模式;

(二)全面接盘的“承债式重整”等其他模式。

三、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

(一)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具备足够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三)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股东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行为;

(四)应当具备与乾荣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具备房地产行业或相近行业经验;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各主体均应符合本条前3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及双方的合作协议,同时明确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各自投资份额及权利和义务。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本次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选定重整投资人日止。

2.报名及邮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5612层,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崔林刚律师 电话:15833915956

4.电子邮箱:gongsizhiku@163.com

5.参加招募程序需提交的文件:

1)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料: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2)重整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含重整投资人企业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及企业资质、财务、业绩介绍等相关证明材料;

3)保密承诺函:承诺对于在参与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其他参与方进行接洽和交流等活动)而知悉的债务人的商业秘密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或制定投资方案使用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将此商业秘密和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

4)内部决议: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批准文件(原件);

5)承诺投资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承诺愿意依照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愿意成为乾荣公司重整投资人;

6)管理人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要求将以上材料编制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二)资格初审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审通过后3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不低于¥:3,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重整投资保证金。未通过初审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报名的,符合本公告初审条件的,视为已报名。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入场对乾荣公司展开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投资的,需出具尽职调查确认书及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资金来源、易水岚庭项目续建方案及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计划、拟重整投资总金额、支付时间及重整经营管理经验与优势、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

(四)遴选阶段

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投资,并出具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综合实力、重整投资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重整资金及支付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审,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实施阶段

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正式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拟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实施。

五、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一)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后续可将部分保证金用于“易水岚庭”项目工程建设,但保证金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放弃投资意愿的,经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说明及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对于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投资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或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若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报名参与乾荣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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