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法院公告

新蔡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5 公 开 人: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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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豫1729破申2号

本院根据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16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6日指定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联合机构担任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8月16日前,向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新蔡县产业集聚区月亮湾大道北段路西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63500;联系人肖广鑫 电话:15838066670 樊文静18569910162】,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2日9时0分在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

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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