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补充公示

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补充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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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补充公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6日作出(2023)沪03破38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阳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3日作出(2023)沪03破38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调查,补充确认阳淳公司职工债权1户,确认的职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以公示。 

又,管理人于2024年8月1日公示的《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中序号11为:“姓名伍贤锦,管理人审核认定债权总额26635.56元”出现笔误,现经职工本人提出,管理人复核职工本人身份证件与司法文书记载的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确为同一人 ,故依职权予以纠正。笔误戡正后,2024年8月1日公示的《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11应为:“姓名伍贤伟,管理人审核认定债权总额26635.56元”。该户职工债权金额未发生变化,现予以公示。

职工债权人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名单及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并书面答复。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要求提出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内容无异议。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9日


附:《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律师

联系电话:021-5878553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9楼


附件

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职工债权表 2025070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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