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告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1-08-06 公 开 人: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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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2020)豫0181破3号之三

 

2020年10月25日,本院根据上海蓝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煤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513日裁定对红旗煤业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7月1日,管理人要求将郑州鹏泰高新建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建材公司)、巩义市华泰煤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投资公司)、巩义市华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煤业公司)、郑州科泰耐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耐材公司)、郑州泰安矿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矿建公司)、巩义市华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商贸公司)六家关联公司纳入红旗煤业公司重整程序,并将七家公司合并重整。

本院认为,鹏泰建材公司、华泰投资公司、华泰煤业公司、科泰耐材公司、泰安矿建公司、华瑞商贸公司与红旗煤业公司人格混同具有广泛性、持续性,公司的财产和法人意志已失去独立性,为提高程序效率、节约成本,最大限度地公平保护所有债权人的整体利益,提升红旗煤业公司的重整价值和重整成功率。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裁定将郑州鹏泰高新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巩义市华泰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巩义市华泰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科泰耐材制品有限公司、郑州泰安矿建有限公司、巩义市华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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