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雪山神鹿餐饮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四川省雪山神鹿餐饮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09-06 公 开 人:四川省雪山神鹿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535次
  • 打印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6日作出(2021)川019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加耀对四川省雪山神鹿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山神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2021年7月7日作出(2021)川0191破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四川省雪山神鹿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雪山神鹿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确认职工债权共计23591.42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1日。

对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应附相关证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7楼。

联系电话:028-86623336,15828546824,联系人:雷律师。             

 

四川省雪山神鹿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一


附件

雪山神鹿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