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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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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裁定受理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志浩”)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西志浩清算组担任江西志浩破产管理人,负责江西志浩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

因后续破产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报名方式选任审计、评估机构,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江西志浩成立于2016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蔡志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5LGHK7K,注册资本140000万元。股东:梅州市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84000万元,持股比例60%;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6000万元,持股比例40%。登记机关: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圳工业园(深商产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单位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5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及资质。

(二)至报名截止日,报名单位拥有2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内从事过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工作;

(三)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四)报名单位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三、审计、评估工作要求

(一)审计工作要求

对依法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江西志浩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破产重整基准日审计报告。

2、根据管理人需要,对江西志浩在破产期间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定期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3、为管理人审查已申报债权提供数据核查、计算等支持,并根据管理人需要出具相关审计意见;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清偿情况;协助管理人调取银行流水信息;协助管理人就企业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4、协助管理人查实江西志浩欠付职工工资、社保情况,并协助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情况。

5、协助管理人处理江西志浩在破产程序中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并就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6、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就财务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7、根据法院或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二)评估工作要求

对依法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对江西志浩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确认资产权属关系。

2、完成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清算价值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各类评估报告,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各类评估报告调整事项出具相应补充报告。

3、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债务人的评估报告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4、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就评估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法院或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四、报名资料

报名机构公开报名时应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四份,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构及人员规模介绍、重大复杂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经验介绍、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正式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45天)。

(二)报价方案(报名机构须承诺:本次审计/评估工作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内,不再另行收取)、服务方案及工作计划等。

(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证明及承诺,关于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

五、选任方式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单位的资质、经验、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择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

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该报名机构符合前述资质条件及要求,则确认为正选机构。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请有意向报名的机构,按前述要求准备纸质报名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或递送至: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圳工业园(深商产业园)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A栋办公楼一楼西区4号会议室,谢辉律师收,联系电话:13826490477。

(二)报名材料电子档(盖章后扫描件)需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xiehui_gblaw@163.com。

(三)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517:00止,请有意向报名的机构于前述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报名材料及电子档报名材料送达至管理人。

 

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六月


附件

江西志浩关于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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