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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09-15 公 开 人: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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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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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2破5号

2021年8月31日,根据孟笑笑的申请,本院裁定受理无锡市顺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递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9月10日,本院指定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顺递公司管理人。顺递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10月24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王洁;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北路21号锡银大厦17楼;邮政编码:214000;联系电话:18114088385)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査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顺递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9日13时30分在本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第八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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