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2-07-20 公 开 人:合肥咏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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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咏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68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于作出2022)皖8601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咏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20623作出2022)皖860126号决定书,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针对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2022年080117时前

申报时间:工作日9-17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在补充申报前,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一:合肥市蜀山区皖水路424号永和家园一期西北门永和社区助餐点(老年活动中心隔壁)

申报地点二: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838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13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

、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人应向管理人提供下述材料:

(一)债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签字确认);

(二)债权申报表;

(三)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四)债权权力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已经进入司法审理程序的,应提供裁决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复印件,或案件正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中的证明。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提供执行裁定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六)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人应如实、全面、及时提供债权申报材料,并将以上全部材料汇集成册,准确填写《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债权申报材料,或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因债权人提供债权申报文件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根据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确定的工作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816日上午9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第六法庭召开(如更改时间或地点,将另行通知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同时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

、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838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13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

资料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838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13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邮政编码:230002

联系人:戴点立、孙静;联系电话:1861268643618612686302

六、其他事项说明

由于疫情仍在,请各位债权人现场申报债权时,戴好口罩,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合肥咏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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