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3-22 公 开 人: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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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位债权人:

202522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房集团)破产重整案。2025314日,法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房集团管理人。针对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管理人通知如下:

为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以及债权审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请财房集团的债权人在2025516日前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次线上申报债权的渠道为在律泊智破系统(网址:www.lawporter.com)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指引详见附件。

联系人:饶浴阳、林嘉琳、马惠敏

联系电话:131012320311310123202713101232062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沙门路56号财信广场招商中心(财信广场一楼蒲公英旁)

电子邮箱:cfjtglr2025@163.com

财房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5301400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第七审判庭召开,会议形式为线下+网络会议形式(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21      

 

附: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附件

2-附件:债权申报指引-财房集团.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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