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25 公 开 人:许昌子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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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

 

2016)1025民破2号之一

因许昌子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按照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各债权人进行分配,现已最后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2016)豫1025民破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许昌子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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