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公告及债权公示表公示

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公告及债权公示表公示

公开时间:2025-09-02 公 开 人: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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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核查公告及债权公示表公示

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异议期届满后,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作出(2022)鲁0283破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152家债权人的债权。另,管理人针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收到的补充申报资料和部分债权异议,经再次审查后,编制了《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公示表(第三次)》,现书面提请全体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对于此前已公示并经法院依法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本次不再重复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止。

二、公示方式:本次公示内容为《债权核查公告》《债权公示表(第三次)》,管理人将纸质版公告张贴在锦宇新城小区西门,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请各位债权人、债务人及时对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进行核查,如有异议(包括对本人债权有异议或对他人债权有异议的),请务必于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平度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不再另行公示。

特此公告!

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

青岛鸿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公示表(第三次).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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