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全体职工劳动关系的通知

关于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全体职工劳动关系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1-10 公 开 人: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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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荆门市百美贸易有限公司申请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011日作出(2024)鄂08破申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荆门市百美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021日作出(2024)鄂08破申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20241111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8813号决定书,指定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目前,金鹰公司已长时间停止经营,为避免金鹰公司和职工损失进一步扩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金鹰公司全体职工(含已签署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尚在履行,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于20241231日起解除(若实际解除之日早于此则以实际解除之日为准)。自劳动关系解除当日起,金鹰公司不再支付在职职工的各项费用。各职工需要离职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可于收到本通知15日内,联系金鹰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所需证明文件,管理人在法律范围内配合出具相关文件。

二、如有留用意愿的职工,请在本通知发布后,尽快与管理人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审查认为有必要继续聘用的,经向法院汇报后,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返聘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三、金鹰公司所欠付的工资、保险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经管理人调查并依法依规认定后,列出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并接受职工异议,若无异议,管理人提交法院裁定确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劳动关系解除前产生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作为共益债务处理。

四、金鹰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等)目前由各位持有或保管,请立即联系并移交给管理人;因不配合移交财产、交接资料等行为而导致金鹰公司遭受损失的,金鹰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管理人在发布本解除通知后,将会持续通过举借共益债务、招募投资人等方式,争取尽快解决职工欠薪、欠缴社保等紧迫问题。同时,希望各位职工能理性看待破产重整和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广大职工赋予了优先权这一坚实的法律保障,而重整成功更是各位职工权益得以全面实现的根本依托。管理人将力争通过重整程序使金鹰公司重新恢复生产经营,期望大家能够理解并积极支持重整工作。

期待在大家的支持下,金鹰公司能尽快顺利完成重整。待金鹰公司重新恢复生产经营后,将优先考虑聘用金鹰公司原职工,为广大职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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