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通知

优先购买权通知

公开时间:2022-03-17 公 开 人: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552次
  • 打印

黄洪彬: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913日作出(2021)粤01破申4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昊和置业有限公司对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108日作出(2021)粤0129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何爱军【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国富公司与您分别持有广州市恒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晞公司55%45%的股权,国富公司认缴550万元,您认缴450万元。

现国富公司已于2021913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债权人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于20223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23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国富公司持有的恒晞公司55%股权进行公开拍卖,详见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669721072354.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12053aecKs83Vo&track_id=be289a89-02cf-4d21-92a2-defee8af0770

现特书面通知您对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您有意参与竞柏,请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即20223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上述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您未参加竞价的,亦视为您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广东国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优先购买权通知(恒晞).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