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布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布

公开时间:2025-04-15 公 开 人: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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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

202541日,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现宣布计票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管理人会后收到26份表决票,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管理人对表决票进行分组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表决权人为26户,其中由财产担保债权组2户,职工债权组2户,税务债权组1户,普通债权组19户,出资人组2户,不含劣后债权。

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

1、担保债权组:

重整计划草案》赞成1票,到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50%,达二分之一以上,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到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1%,未达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结果:未通过。

2、职工债权组:

重整计划草案》赞成2票,到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达二分之一以上,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达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3、税务债权组

重整计划草案》赞成1票,到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达二分之一以上,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达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4、普通债权组:

重整计划草案》赞成17票,到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9.4%,达二分之一以上,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91.5%,达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5、出资人组:

重整计划草案》赞成2票,到达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表决权人的100%以上,达二分之一以上,其所持有的股权额达到债务人股权的100%,达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八十六之的规定,本次会议对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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