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公告

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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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敏 联系方式: 1392323041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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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公告

 

2025年9月8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大鑫山公司)破产清算案【(2025)粤53破8号】,指定大鑫山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是清算组成员之一,全面负责破产清算事务)。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法公开招商引资。

 

一、大鑫山公司概况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省云浮白水泥厂)

成立日期

1997122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21957777915

住所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东郊花德山

登记机关

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资本

人民币26000万元

核准日期

2019年3月10日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

程剑飞

经营范围

销售:白水泥、彩色水泥及其他特种水泥;房地产开发经营(持有效资质证书或者许可批准文件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石材)。

股东及持股情况

 

程剑飞(持股100%)。

 

(二)项目概况

其主要资产是位于云浮市云城区东郊花德山的“天湖半岛”项目、春岗山土地及地上12处建筑物。

1.“天湖半岛”项目

总用地面积51,057.47㎡,总建筑面积275,716.73㎡,建筑密度20.84%,绿地率35.46%,规划有16栋住宅,总户数1088户;地下室共四层,总面积94,759.12㎡,规划小车车位共2439个,摩托车位1176个。公共配套建筑有卫生站、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垃圾站、公厕、肉菜市场。
    1-4栋及13-16栋均已办妥竣备,取得房产证,基本已销售/抵债完毕;5-6栋塔楼已竣备;目前共70套房产及10套商铺未销售。7-12栋仅初步建设地下室,塔楼部分待建;建成后,可售428套,面积63,667.20

幼儿园规划建设三层,面积为2,083.15㎡,已建设完成,未办理竣工备案验收。

序号

不动产类型

坐落

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云浮市梧桐路69号天湖半岛花园

30,781.90

城镇住宅用地

2

15,159.08

其他商服用地

3

3,548.41

其他商服用地

4

云浮市区花德山脚

1,580.35

批发零售用地

合计

51,069.74

(折合约76.6亩)

/

 

2.春岗山土地及地上建筑

土地总面积9,526.60㎡,职工宿舍等12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156.12㎡。

序号

不动产类型

坐落

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云城市区春岗山

989

城镇住宅用地

8,418.38

2

云浮市区春岗山白水泥厂宿舍第五幢

119.22

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

合计

9,526.60

(折合约14.29亩)

 

 

二、项目亮点

1.位置优越。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城芯,紧邻兴云东路,蟠龙天湖旁可快速连接城市主干道——世纪大道、环市路,距离广昆高速仅8公里,2小时可通达大湾区主要城市交通便利。

2.环境优美毗邻AAA级蟠龙洞风景区约300米,花德山、狮子山、春岗山等天然氧吧环绕云浮区唯一湖景豪宅

3.配套成熟。与益华广场、大都汇广场相邻,商业配套完善。配套多所幼儿园、小学,临近云浮中学、云浮市中医院,医疗、教育资源丰富

 

招募期限及要求

(一)招募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27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三)招募要求

1.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

2.应在招募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7天内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500万元(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募期限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的,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权。

3.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处置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依法确定投资人。

4.请支付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至下述账户:

户名: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5727721470047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募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3)依法确定为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投资款。

 


 

、联系方式

管理人: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清算组(主办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胡敏芝律师、冯晓明律师

联系电话:1345086578513539924705

联系邮箱:tdzjrgsb@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此公告。

 

广东大鑫山白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二十八

 

 


附件

【大鑫山】招募公告2025.11.28(图文).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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