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14破15号解除劳动关系征求意见书 暨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2024)苏0114破15号解除劳动关系征求意见书 暨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09 公 开 人:南京邦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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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征求意见书

暨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2024邦佳破管字第4

南京邦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全体劳动者(如有)

2024415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114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邦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114破1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京邦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2024)苏0114破15号民事裁定书及管人实地查看,南京邦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属资不抵债。综上,管理人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通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以外的全体职工(如有)于202469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如有)对本公告有任何意见,请在202469日前书面向管理人提出。

特此公告。

                

 

南京邦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管理人联系方式:慧文,联系电话:13270819709,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楼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邮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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