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书

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书

公开时间:2025-10-15 公 开 人: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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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于2025828日裁定受理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25)苏07清申52,于2025919日作出202507强清5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创远连云港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现就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范围内依法清偿。逾期申报的债权人需要自行承担补充申报费用及相关的法律后果

二、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清算组已刻制清算组公章,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一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印章均停止使用。

四、自2025828日起,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停止开展与清算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以下义务:

1.15日内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因相关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当对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算组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商务大厦C栋305邮编222000联系人顾彦,电话13961396270

特此公告。

                             连云港凯喜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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